甘肃齐锦承供应链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你公司上报的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事项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同意你公司申请,予以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单位名称:甘肃齐锦承供应链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晓琳;单位地址: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水新区61区南环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温州路6号;证书编号:62032213202600008;发证日期:2026年6月29日;有效期:2026年6月29日至2029年6月28日;经营方式: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剧毒化学品:氯、甲基磺酰氯;易制爆化学品: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易制毒化学品:盐酸、三氯甲烷;其他危险化学品:氨、二硫化二甲基、氢氧化钠、氯苯、发烟硫酸、乙醇[无水]、五氯化磷、多聚甲醛、氯甲基乙醚、甲基磺酸、碳化钙、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
你公司在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相关规定,严禁储存和超范围经营,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示地点: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http://kfq.jcs.gov.cn/)。
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5日。
来信请寄:甘肃省金昌市新华东路68号,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
邮编:737100,电话:0935-8225359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反馈意见时,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