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普维新型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回收10万吨化工废液及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甘肃普维新型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了年处理回收10万吨化工废液及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甘肃普维新型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回收10万吨化工废液及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规划选址在金昌经开区南环路以南、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东、金昌市热电联产(2×330MW)工程运煤道路项目以北,规划用地面积49996平方米(约合74.99亩)。
公示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金昌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反馈意见时,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来信请寄:甘肃省金昌市新华东路68号金昌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邮编:737100,电话:0935-5995638,传真:0935-5995605,电子信箱:1027018562@qq.com
金昌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