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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时间:2022-05-13 告 知 书
位于金昌经开区延安路以北、泰安路以南、纵四路以东、恒泰井盖厂以西因项目建设需要,需对该地块范围内的围墙、变压器、高压配电箱等设施进行拆除、搬迁,请以上设施(备)业主单位尽快对以上范围内的围墙进行拆除,变压器、高压配电箱等设备进行自行无偿(拆)搬迁,搬迁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前,在以上期限内未及时联系搬迁的,一律视作无主设施(备)处理,由此产生的纠纷和经济损失,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你单位负责。 联系单位: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秦洁昌 联系电话:18709458989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