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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金巨和商贸有限公司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示时间:2022-05-07 金昌金巨和商贸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你公司上报的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事项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同意你公司申请,予以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单位名称:金昌金巨和商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叶贤桂;单位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宝品里延安东路33号;证书编号:甘金经开区危化经字〔2022〕000013;发证日期:2022年5月7日;有效期:2022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6日;经营方式: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氨、氟化钠、氟硅酸钠、电石、氢氧化钾、硫化钠、氢氧化钠、硫酸镍、氯化镍、硫氢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硼酸、锌粉、亚硝酸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公示地点: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cs.gov.cn/)。 公示时间: 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2日。 来信请寄:甘肃省金昌市新华东路68号,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 邮编:737100,电话:0935-5995629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反馈意见时,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