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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时间:2022-04-29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2年4月,受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规划环评”)工作。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规划环评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有关规定,对金昌经开区规划环评工作进行公告,并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评的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述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范围:北至北环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外环路-四厂区南路,西至北京路-金川路(含金川路以北金川集团公司总部地块)-玉门路-贵阳路-桂林路-嘉峪关路-成都路-河雅路。规划总面积71.87km2。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规划远期为2026-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 (2)规划定位 发展战略定位为资源型国家级开发区转型发展示范区、中国镍铜钴新材料及新能源产业高地、西部领先产业创新园区和创业活力新城。 (3)空间布局 规划“一园多区”的格局,即弹性混合产业园、有色冶金及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区、有色金属材料及新能源发展区、临港产业发展区、综合服务区、发展战略预留区。 (4)产业定位 截止2021年12月底,现有入区企业1700家,省级以上研发机构29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初步形成了以金川集团公司为龙头,以镍铜钴材料及下游产品为重点,以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新材料、化工循环、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固废利用为主导的产业体系,被国家和相关部委命名为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贾连喜 联系电话:0935-5995673 邮箱:596332251@qq.com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68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010-8493522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资料收集、现状调查-梳理区域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规划协调性分析、影响预测和承载力分析-提出规划调整建议、“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预防和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规划环评结论-编写规划环评报告-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根据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编制要求,回顾经开区发展现状和环境质量演变,分析区域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系统评估金昌经开区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结合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为金昌经开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3)公众参与工作安排 管委会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在规划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可将意见以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管委会或评价机构。 报告书初稿完成以后,管委会将在上报之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管委会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在规划环评工作开展过程和今后开发中采纳落实。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17日。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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