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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时间:2021-07-09 一、规划概况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规划范围: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区两园”管理。“一区”指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园”包括金川工业园(内含金川区中小企业承载区)、河西堡工业园,辐射带动永昌工业园(本次规划中不包含)。 依据国家商务部批准范围,并结合最新国土空间规划,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金川工业园规划用地范围北至北环路,东至东环路,南至武金高速,西南至北京路,西至G570—桂林路—金川路,规划面积71.02平方公里,其中,金川区中小企业承载区规划面积1.54平方公里,用地范围西至福州路、南至武汉路、东至东区环路、北至西宁路。 “十四五”期间,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数据信息、化工循环、固废综合利用、生命健康等六大产业,打造10个百亿级产业链,推动形成共生互补的现代产业生态体系。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 (1)工程建设占地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2)企业运营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3)企业运行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4)企业运行期间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5)企业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6)经开区开发建设对社会经济的影响;(7)企业运行期间产生的地下水对环境的影响;(8)企业运行期间对土壤环境的影响;(9)企业运行期间对环境风险影响;(10)规划实施阶段对区域人群健康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对开发区规划方案进行优化调整;(2)运营期产生的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后回用;(3)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按照固废属性进行分类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4)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加合理布局、加装隔声降噪等措施;(5)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6)对经开区重金属排放企业严格限制重金属排放量;(7)加强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测,采取分区防渗等地下水防控措施;(8)制定经开区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9)落实经开区企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制定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 四、公众征求意见 主要征求项目所在地人群对项目了解程度、所持的态度以及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对项目区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相关方取得联系。 五、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68号企业孵化大厦14楼 联 系 人:许秀 联系电话:0935-8214631 评价单位: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古城坪1号 E-mail:550351429@qq,com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有关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截至日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