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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钰恒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无水氯化铁、年产50000吨液体氯化铁、 年产3000吨间羟基苯甲酸、年产3000吨甲基磺酸、年产2000吨六氯环三磷腈等 下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时间:2019-04-18 金昌市钰恒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无水氯化铁、年产50000吨液体氯化铁、年产3000吨间羟基苯甲酸、年产3000吨甲基磺酸、年产2000吨六氯环三磷腈、年产3000吨六苯氧基环三磷腈、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正丁脂,2、4乙辛脂)、年产1000吨3-[2-氯-4-(三氟甲基)苯氧基]苯甲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金昌市钰恒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无水氯化铁、年产50000吨液体氯化铁、年产3000吨间羟基苯甲酸、年产3000吨甲基磺酸、年产2000吨六氯环三磷腈、年产3000吨六苯氧基环三磷腈、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正丁脂,2、4乙辛脂)、年产1000吨3-[2-氯-4-(三氟甲基)苯氧基]苯甲酸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间羟基苯甲酸车间、甲基磺酸车间、六氯车间、氯化铁车间、苯氧乙酸车间、缩合物车间各一座;原料仓库、罐区仓库、液氯仓库、成品仓库、废料库各一座;厂区污水处理站一座;办公楼、门卫等附属设施,同时建设相关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及办公生活设施。 建设地点: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纵六路以东,横四路以南,东环路以西,规划南环路以北) 建设单位:金昌市钰恒实业有限公司 投资占地面积:总投资40000万元,占地面积10.272公顷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氯气、氯化氢、硫酸雾、甲醇、苯酚、氮氧化物等,各车间的采取的大气污染源处理措施如下:间羟基苯甲酸车间吸收尾气:两级碱吸收塔+25m排气筒,干燥废气: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甲基磺酸车间氯化氢废气:两级降膜水吸收塔+碱液吸收塔+25m排气筒;六氯车间反应釜废气:两级降膜水吸收塔+碱液吸收塔+25m排气筒,干燥废气:活性炭吸附+25m排气筒;氯化铁车间扑集器尾气:氯化亚铁溶液吸收塔+25m排气筒,包装废气:集气罩+氯化亚铁溶液吸收塔+25m排气筒,反应罐尾气:氯化亚铁溶液吸收塔+25m排气筒;苯氧乙酸车间氯化釜尾气:两级降膜水吸收塔+两级碱液吸收塔+25m排气筒,缩合釜尾气、酸化釜尾气:两级碱液吸收塔+25m排气筒,酯化釜尾气:两级碱液吸收塔+活性炭吸附+25m排气筒;缩合物车间有机废气、抽滤废气:光催化+活性炭吸附+25m排气筒,干燥废气: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5m排气筒,吸收尾气:三级降膜水吸收塔+光催化+活性炭+25m排气筒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各废气源均能达标排放,经过预测,项目建成后,评价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未发生改变,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接受。 (2)废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各个车间的反应釜洗涤水、物料洗涤水、反应生成水、溶剂废水以及地坪冲洗废水等,经过酸水集水池和碱水集水池收集后在碱水反应器中混合中和,再进入芬顿系统利用高级氧化技术降解难降解有机物,再经过MVR系统蒸发除盐,得到的冷凝水进入蒸发出水池收集;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池收集后与MVR系统蒸发冷凝水混合进入水解酸化池,再进入缺氧-好氧生物处理系统、絮凝沉淀池、多介质滤池等一些列常规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的废水可以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污水能够满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接管要求,不直接进入外界环境,且项目周边无地表水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污水不直接排入环境,且厂区采取了完善的分区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4)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暂存,最终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排入环境。 (5)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隔音等措施以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金昌市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金昌市钰恒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金昌市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横四路以南 联系人:张工 邮箱:15725426666@163.com 电话:15025991215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胡杨楼 联系人:孔工 邮箱:1259366690@qq.com 电话:17839948115 七、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