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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经开区投资的项目,均可享受金昌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金昌经开区基础设施配套已基本实现“七通一平”,区内还有一般工业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固废堆场和危废处理厂,具备良好的投资保障条件。
一、在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
二、入园前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三、注册地址必须在孵化大楼,注册资金不能超过500万元。
四、申请人应有技术开发队伍、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
五、研发、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无噪音、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产生。
一、入孵企业或者创业者申请到金昌开发区创业,应当提交《入孵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 国资公司对入孵申请企业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就是否同意入孵给申请者以明确的答复。同意入孵的,予以办理入孵手续,签订《孵化协议》和其它服务协议。
三、 《孵化协议》是国资公司与入孵企业之间就设立、变更、终止孵化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金昌经开区按照总体规划功能区划进行土地选址。
1、创业辅导。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2、管理咨询。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3、交流培训。包含管理培训、技术交流、专家咨询等内容。
4、项目推介。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内容。
5、市场推广。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内容。
6、融资投资。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内容。
7、人才引进。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
8、专业服务。包含技术平台、检验测试、技术联盟等内容。
9、基础设施。包含办公场地、商务会务、物业服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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